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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
作者:常熟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6    


关于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
常熟市教育局
(试行稿)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标志着素质教育开始步入依法推进的轨道。省教育厅最近颁布了《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提出了向管理要质量的工作思路。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管理规范》和《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以下简称《苏州市三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现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请遵照执行。
1.明确办学方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着眼终身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2.规范办学行为。公办小学、初中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和初中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办、民办中小学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经苏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特色班除外)。
3.坚持依法治教。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必须坚持依法治教,自觉将办学行为、管理行为、教育行为纳入法律规范、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之中,凡是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凡是政策规定的,坚决执行;凡是纪律要求的,严格遵守。
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初中、小学)”创建步伐,2007年底全市80%的小学和初中分别建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小学和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2010年全面完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初中、小学)创建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双高”均衡发展。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切实关心学困儿童、特殊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教育。2007年,全面完成村小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5.规范课程管理,推进课程改革。增强国家课程方案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修订)》,严格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加强学习,转变观念,科学认识新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提高课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各学段的课程标准,提高新课程的实施水平;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积极探索课程管理、课程教学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控制学生到校时间,推迟上课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严禁学校违规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初三年级按照上级规定可利用周六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提优补差活动,时间不超过半天)。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学科考试次数不超过二次,严禁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和学具的征订,加强规范管理,杜绝乱编乱印乱征订。
7.加强有效、高效课堂建设。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每一节课的效益。加强教师教学“六认真”管理,提高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加强集体备课,完善教学策略,优化教学目标,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目标的达成度。坚持校领导听课评课制度,促进课堂质效持续提高。
8.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坚持发展性和形成性评价,小学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和素质发展报告书制度;初中、高中实行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9.推行办学水平发展性评估。改革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方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逐步推行办学水平发展性评估的新方法,鼓励不同类型的学校自定目标、自加压力、自主发展,以均衡、优质为目标,着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对各校落实《管理规范》、《苏州市三项规定》、《常熟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的情况纳入发展性评估方案。
10.提高德育工作实效。牢固树立“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观念,切实把德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责任意识,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和身心健康。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着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大力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努力改进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常熟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
11.丰富校园生活。创设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小学每天下午3:20后、初中每天下午4:00后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社会实践和团队班会等活动。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积极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大力推进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认真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1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两年一次的“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群体”的评选制度,引导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德育人。坚决反对在职教师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在工作日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对本校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举报制度。坚决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对搞“有偿家教”和体罚学生的教师,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骨干教师称号和评选资格,所在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3.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的学科知识素养和人文素养,推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加快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全面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导师制”,形成教师成长梯队。继续实行“凡进必考”的新教师招录机制,建立优胜劣汰的教师流动机制,深化学校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1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网络系统,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示范区的建设进程,大力推进教室终端显示大屏幕化的高标准“班班通”建设;加强适应课改要求、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建设,为师生的工作学习提供丰富的数字化资源;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努力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和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和水平,助推教师专业成长;加强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效整合的研究,切实提高学科教学中的技术含量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水平。
15.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推进区域教育科研的发展和创新,以校本研究为基本模式,以行动研究为主要方式,鼓励和指导广大教师以新课程改革为重心,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方法,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和内涵发展。
16.建立局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局领导分工联系全市学校,全面了解并督查学校贯彻新《义务教育法》,落实《管理规范》、《苏州市三项规定》、《常熟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的情况。督查创建“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村小现代化建设工作。督查学校招生、收费行为,指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17.完善督导机制。加大督政和督学的力度,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促进素质教育要求在地方教育规划和学校发展规划中的全面落实。对各校落实《管理规范》,深化素质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建立省教育厅“十项管理制度”的考评制度,健全督导结果的社会公布制度。
18.加强舆论监督。对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要利用各种媒体公示、组织大型咨询活动、开通热访专线,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争取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赢得教育发展更好的氛围和环境。建立学校发布广告的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发布渲染升学率的招生广告。

 

责任编辑:we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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