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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休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健体、学会生活。
第十七条 学校工作坚持以德育为核心,强化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㈠ 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学校应十分重视建好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基本德育队伍。
㈡ 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使守则和规范养成教育收到实效。
㈢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和挖苦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㈣ 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建立“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学校重视建好校内外德育基地,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㈤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㈥ 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 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学校设立主课题,并坚持要求人人有研究专题。开展随堂听课、评课研究活动,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和经验论文交流,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二十一条 认真抓紧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上级对学生减负的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三条 学校及老师均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整班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四条 改革考试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取消留级制。
第二十五条 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六条 依照体育、卫生工作两个条例,正常开展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劳动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加强科技教育,以青少年科技活动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