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全面推进学校体、艺、卫等多项素质活动。加强棋类教育,努力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第二十八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公用信息网上建立教育信息网页,加强信息交流。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园务管理,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㈠ 坚持贯彻保教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身心和谐发展。
㈡ 严格执行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认真调配幼儿膳食,做好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加强幼儿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㈢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重视个体差异, 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㈣ 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了解、尊重、热爱幼儿。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
㈤ 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和提供游戏材料,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㈥ 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探讨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保教任务。
第四章 总务后勤及校园管理
第三十一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三十二条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按实际需要申请经费拨用。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违规收费现象。
第三十四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其他社会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学校财产和土地,不得向学校摊派承担不合理的费用,违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或举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按规定要求办好师生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卫事故发生,食堂收支按成本结算。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或校门外规定距离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和规定距离内不得设有影响学校工作、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行为规范的娱乐场所。
第三十六条 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三十七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九条 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