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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珍门中心小学200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常教人(2006)137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市中小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细致地做好教职工(含镇合同)的年度考核及小学高级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提高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档次。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12月11日—12月18日) 1、召开班子会议及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掌握政策,明确方法。 2、成立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小学高级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康 组 员:金 群 朱建明 曹志刚 费 强 沈东方 葛大咲 材料员:金 群 3、核准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划分小组,下发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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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考核人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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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含村小校长、园长) |
10 |
李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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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语文组 |
13+2 |
金 群 顾建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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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数学、英语组 |
16+2 |
曹志刚 周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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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术科、后勤组 |
10+1 |
朱建明 费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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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组 |
8+7 |
葛大咲 何晏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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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市小学组 |
12+3 |
沈东方 薛建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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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 |
2+6 |
金 群 |
注:今年教育局下达我校优秀指标数为9名。 4、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写好个人年度工作小结草稿(是小学高级教师的在个人年度工作小结中应有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责的内容)。个人年度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围绕工作实绩。 ⑴ 德: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⑵ 能:主要是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提高、知识更新等。 ⑶ 勤:主要是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⑷ 绩: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的成绩。 (二)实施阶段(2006年12月19日—2006年12月31日) 1、分组述职、测评(12月21日下午2:15集中)。分组集中地点:中心校语文组(学生阅览室),中心校数学、英语组(党团活动室),中心校术科、后勤组(自然教室),沈市小学组( 沈市小学),中心幼儿园组(幼儿园)。程序如下: ⑴ 组长主持,教职工述职,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进行测评, 同时进行小学高级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测评。 ⑵ 各考核小组负责人计算群众测评分。并完成分管领导评鉴分数。 ⑶ 各组考核结束后应将所有材料于当日送中心校校长室。 2、召开教代会,进行行政班子述职、测评。(12月25日下午2:45,请教师代表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3、教育局对校级领导的测评待接通知后,组织部分教职工代表进行座谈、测评。 4、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苏州市小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表》(12月18—20日)。填表一律用钢笔(碳素墨水),实事求是,文通理顺,字迹工整。 5、确定等次(2006年12月25日~2006年12月31日)。 ⑴ 校年度考核小组成员集中(12月22日下午二时半),对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进行测评。由中心校分管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幼儿园主任完成主要领导评鉴分数,并确定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⑵ 考核结果使用标准:优秀等次和合格等次人员发放1个月的本人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作为考核奖。上述人员同时发放全年岗位责任制奖。基本合格人员不发考核奖,其岗位责任制奖按60%标准计发。定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定为基本合格、不参加考核、因受处分未定等次及暂缓考核人员不发考核奖和岗位责任制奖。上述人员已预发部分在下年逐月扣回岗位责任制奖。新上岗教师,年度考核只写评议,不定等次,年度考核奖按50%计发;新录用的已参加工作并计算连续工龄的人员,参加考核,确定等次,考核奖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任免机关应在三个月之内对其实施降职,并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对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应予以辞退。 ⑶ 确定等次并通知本人。对“优秀”的教师进行公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均需写一份简要材料) ⑷ 被考核人签字(2006年12月28日),并按要求向社会公示一周(12月28日~2007年月1月3日)。 (三)材料整理送审(2007年1月1日—2007年1月11日) 1、整理材料(2007年1月3---8日)。 ⑴ 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⑵ 填写《考核结果审核表》一式三份。 ⑶ 填写《考核结果审核名册》一式三份 ⑷ 填写《考核年资确认表》 ⑸ 完成《苏州市小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表》 2、材料送审(2007年1月9---11日)。
常熟市珍门中心小学 二○○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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